不只買物質,更要「買」快樂!

「為什麼我們什麼都有,但就是不快樂?」「為什麼更多的財富,並沒有帶來更多的幸福?」當滿足基本生理需求後,因收入增長所帶來的愉悅感受,常常不如預期的那麼多。所以錢都不要賺了、工作也別做了,通通脫光衣服跑去瀑布下沖水?除了苦行僧式的艱苦靈修外,你其實還有別的選擇。

那就是,從累積經驗值中,獲得快樂。

快樂的累積在「體驗」而非「物質」

在我來看,這是一項非常划算的交易。買東西所獲得的快樂,會隨著時間遞減。但買經驗,比方說去旅行、學新技能、參加馬拉松比賽、促進身體健康、欣賞藝術表演所獲得的快樂,卻能隨時間遞增。尤其是你善用「回憶」這個方法,日後憶起當初因體驗所得到的成就感、新鮮感,與驚豔和感動時,那快樂,是加倍加倍在算的。常拖著行李箱跑來跑去的人,應該知道我在說什麼。

不是錢不能買到快樂,而是你有沒有買對東西。

不快樂的購物來自比較與壓力

怎樣叫沒買對?美國舊金山州立大學心理學教授瑞安・豪威(Ryan Howell)曾提醒大家,即便買到的是不錯的好貨,但如果是受他人影響(譬如說攀比、模仿名人),而非出於自己的主觀喜好去購入,人的內心也很難會有快樂的感覺。

我覺得最慘的一種狀況是,花錢像丟到水裡一樣,不要說開心了,囤在那邊每次看都還有點壓力,你該不會家裡也有幾件吊牌沒剪但完全沒場合穿的新衣吧?仔細想想,打折湊件數、湊免運以為賺到,但買了不適合自己或完全用不到的東西,根本是虧到吧!身處這充滿誘惑的花花世界中,對折扣的抵抗力,還是得鍛煉鍛煉才行。

利他會讓快樂加倍升級

「花錢蒐集體驗,比蒐集物質來得更快樂」,許多心理學研究,都得出這樣的結論。但如果又結合上利他,那更是美上加美,越花、越快樂,還有益於健康。

哈佛商學院教授麥可.諾頓(Michael Norton)在幾個「花錢與快樂」的實驗中發現,把錢花在自己身上所得到的快樂感,遠不如把錢花在他人身上。不管這個「他人」是陌生人還是熟人,不論你是幫助他就醫還是送他一個禮物,慷慨解囊的人,最終都能獲得相當程度的快樂。

的確是這樣耶,同樣是買衣服,給我自己買,東挑西選看尺寸、比價,越買越眼花,覺得累。但買給我媽媽就不一樣了,寄衣服回老家,整個過程我都是開心的,就連現在回想起來,心裡還是高興。

這樣花錢才能快樂

總結一下,怎樣花錢才快樂?

1為自己買經驗買體驗
2把錢用在別人身上
3支持良善的人事物

花在別人身上能得到快樂,條件是心裡可別想著任何回報,有所求到時候欲求不被滿足,反而換來許多傷心和失望,那就失了當初的美意。

舊時文人常以清貧自詡,不屑銅臭,但我認為只要心存正念,錢還是很好用的。花錢無需感到罪惡,如果你是用來支持一個好的事業、好的計劃、好的理念,甚至是一家好的餐廳、一家重視環保的製造商,那都是極好的。快樂賺、快樂花,用在對的地方!

有回跟一個年輕媽媽閒聊,「以前當小姐的時候,打扮自己很捨得花錢,現在錢都花在孩子和家人身上。」看她說得幸福洋溢的樣子,少買幾個名牌包似乎也沒什麼損失,反而把錢用在教育跟家族旅遊上,好像還比較開心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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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自 洛桑加參《不生病的藏傳煉心術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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